督察长
Lamesha史密斯
督察长
监察长办公室对浪费、欺诈和不当行为进行调查。
芝加哥城市学院监察长办公室有权对任何官员、雇员、董事会成员的浪费、欺诈和不当行为进行调查;向芝加哥城市学院提供或寻求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任何承包商、分包商、顾问或代理;以及由学区或学院管理或资助的任何项目。
监察长办公室的全部权力和职责可在《董事会章程》第2.7节中找到。
保密投诉
您可以对涉及芝加哥城市学院官员、员工或与芝加哥城市学院有业务往来的人员的浪费、欺诈和不当行为进行保密投诉,您可以采用任何您认为合适的方式,包括以下方法:
- 点击这里并在线提交保密投诉。
- 发送电子邮件到InspectorGeneral@ccc.edu
- 拨打欺诈监察长办公室热线:(312)553-3399
- 将信息传真至(312)553-3418
- 寄信至:芝加哥城市学院监察长办公室740北塞奇威克街套房310芝加哥,伊利诺伊州60654
- 在北塞奇威克740号310套房亲自投诉。
请注意,根据委员会规则,监察长办公室所有未决的调查档案和报告都是保密的,只有在调查结束并提出纪律处分或其他行动建议时才可透露,或为刑事起诉的目的向适当的执法/检察当局透露。
禁止报复
根据《校董会章程》第2.7.4(c)条,任何人不得对向监察长投诉、与监察长合作或协助监察长执行职务的任何人进行报复、惩罚或处罚。
一年两次的报告
《校董会章程》第2.7.5条规定如下:
监察长应向校长和董事会提供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不迟于9月1日)和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不迟于3月1日)持续发现浪费、欺诈或不当行为的调查和审计摘要。摘要应包括下列内容:
- (a)对指控或投诉性质的说明;
- (b)对调查或审核结果的说明;
- (c)监察长关于纪律或其他纠正措施的建议;
- (d)所采取的纪律处分或其他行动;和
- (e)监察长认为与调查或审计有关的任何其他资料。
摘要报告不得提及任何举报人、投诉人、证人或被调查或被审计人员的姓名,除非董事会主席另有授权。
芝加哥城市学院监察长提交的双年度报告如下:
-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2022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 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201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 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 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 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1日
-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201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20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