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查德·j·戴利 部门 成绩上诉政策及程序 成绩上诉政策及程序 请参阅以下有关成绩上诉政策及程序的详情。 希望对最终成绩提出上诉的学生必须首先与教师会面,以审查分配该成绩所适用的标准。学生需要在收到最终成绩后的三十(30)个日历天内开始讨论,向教员提交成绩申诉表,并将副本交给系主任和教务长。 按此索取成绩上诉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