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住宿要求程序
此信息仅供雇员和求职者使用。学生应该去学校的残疾人服务中心。
芝加哥城市学院致力于完全遵守美国残疾人法案(ADA)和伊利诺伊州怀孕住宿法案。根据《美国残疾人法》和《伊利诺斯州怀孕便利法》,芝加哥城市学院为有残疾或与怀孕或分娩有关的疾病或医疗条件的合格个人提供合理的便利,以便履行其工作的基本职能,或参与就业申请过程。
要求合理住宿
雇员或申请人有责任要求工作场所为其残疾或与怀孕或分娩有关的条件或医疗条件提供便利。员工或申请人应及时向平等机会办公室(“EEO”)提出任何和所有合理的住宿要求。雇员必须填写
合理住宿申请表格和
资料发布授权书,并获得医疗保健提供者提供的残疾临床诊断信。这两种表格和医疗保健提供者的文件都应退还给平等就业机会办公室。
合理的住宿流程
一旦收到员工的文件,平等就业机会办公室将审查文件以确定资格并评估请求。在此过程中,平等就业机会办公室可能会根据需要与员工和主管或部门负责人会面,以评估是否有任何合理的便利可以让员工履行基本的工作职能,除非这样做会给员工带来不必要的困难。将根据残疾的性质和员工基本工作职责的性质提供合理的便利。考虑到残疾的类型和所涉及的具体工作要求,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安排。住宿不一定是最昂贵的住宿或员工要求的特定住宿,只要它是有效的。
平等就业机会办公室将及时回应住宿请求,并通知员工对住宿请求采取的最终行动,包括将提供哪些住宿(如果有的话)。平等就业机会办公室将记录芝加哥城市学院采取的最终行动。
保密
所有关于员工或申请人的残疾和合理住宿要求的信息都是保密的,但员工的主管和其他需要被告知以评估,实施或监控住宿要求的人员除外。任何文件都将保密,并与员工的人事档案分开。
有关合理住宿要求的问题,请向:
芝加哥城市学院
EEO,劳动与雇佣关系
沃巴什街180号,200室
芝加哥,伊利诺伊州60601
(312) 553 - 2865